通过基金会实施的财富构建解决方案将以深入了解客户个人情况为基础。因此,我们能够根据您的特定目标酌情调整服务内容。
毛里求斯各基金会受 2012 年《基金会法》管辖,由公司注册处处长 (ROC) 负责管理和监督。在毛里求斯设立基金会有多方面原因。基金会具备以下主要特点:
- 基金会是用于财富管理、继任规划、慈善和非慈善活动,或用于商业目的以及信托、有限合伙和传统企业设立和管理的适用工具;
- 基金会需要保存适当的账簿,并将其记录存放在毛里求斯注册办事处。基金会兼具信托和公司法人的特征;
- 在基金会中,创立者将财产和/或资产放在创建的基金会中——类似于信托中的委托人。按照《宪章》之规定,基金会也可以有受益人(类似于信托);
- 理事会负责管理基金会的事务和资产,功能等同于管理公司的董事会;
- 此外,亦可以为实现慈善和非慈善目标设立基金会,惠及一人或一类人,或用于执行《宪章》中规定的特定目的。
对于来自大陆法系国家且可能不熟悉信托概念的客户来说,通过基金会进行财富构建是值得关注的方法。
根据 2012 年《基金会法》规定,Sunibel Corporate Services 有权担任具备资质的公司秘书。